为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引导科研人员增强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优化完善科技创新生态,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和科研环境,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含附属医院)实际,组织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有关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守学术初心 弘扬求真精神
二、活动时间
2025年5月
三、重点任务
(一)召开专题会议。校院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专题研究一次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将《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等文件规定纳入5月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分析研判工作形势,查找工作短板不足,研究部署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各二级单位含附属医院)
(二)完善工作制度。切实抓牢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把科研诚信建设与学校科研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完善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换届,明确科研诚信职责。各单位严格对照《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自查表》(附件1)进行对照检查,重点看组织机构是否健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管理流程是否规范等。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漏洞,要尽快予以规范完善。(责任部门: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研究生院、教务处、人力资源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各二级单位含附属医院)
(三)开展主题教育。围绕主题,依托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面向师生分类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坚持正面典型引导与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通过典型引领、专家讲座、分组研讨、个人自学、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方式,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警示教育师生遵纪明规守底线,严防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宣传部配合各级各类活动跟踪报道,营造诚信教育氛围。(责任部门: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研究生院、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单位含附属医院)
(四)严查不端行为。在前期开展撤稿科研论文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对2023年1月1日以来撤稿的科研论文进行“回头看”,提交学校第七届学术委员会审议,形成处理意见并印发文件,严格规范调查、认定、处理程序。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突出“严”的主基调,对论文代写买卖、论文发表优亲厚友、套取科研经费、科研数据造假、领导挂虚名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人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加强教育整改。(责任部门: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研究生院、各二级单位含附属医院)
(五)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常态化的科研诚信自查自纠机制,加强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的协调配合、结果互认、信息共享等工作。建立学术成果发表诚信承诺、科研过程可追溯等学术成果管理制度,要求教师、学生、科研人员在学术成果发表后一个月内,将全部署名作者知情书、实验场所和操作人员、原始数据等信息在科研管理部门存档备案。在本单位网站及新媒体宣传平台,公布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电话、邮箱,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部门: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研究生院、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单位含附属医院)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严格按照《青岛大学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时间表与责任分工》(附件2)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同,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严格落实《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的签署与存档,过程规范,全员覆盖。请各单位于6月5日16:00前,将《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自查表》(附件1)电子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附件4,word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以及相关活动照片,报送至邮箱renww0532@163.com。
附件:
1.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自查表
2.青岛大学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时间表与责任分工
3.科研诚信承诺书
4.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总结(模板)
附件1
XX学院/单位
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自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2025年 月 日
自查指标 |
自查要点 |
自查结果 |
1.是否已建立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制度 |
1.1在学术论文发表前,本单位作者应签署诚信承诺书,保证所提交的论文不存在抄袭、剽窃、伪造数据、虚假署名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
□是□否 |
2.是否已建立科研档案和数据管理、科研过程追溯制度 |
2.1对科研活动记录、科研档案保存等具有明确制度,并建立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 |
□是□否 |
2.2本单位作者作为论文投稿的唯一或主要通讯作者发表论文的相关原始数据和资料,在合理期限内全部实现统一保管、留档备查 |
□是□否 |
3.是否已建立科研成果检查和报告制度 |
3.1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重要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进行核查,对短期内发表多篇论文、取得多项专利等成果的,要开展实证核验,加强核实核查 |
□是□否 |
3.2对本单位科研项目阶段性进展情况进行核查 |
□是□否 |
3.3要求本单位科研人员对以本单位名义发表的科研成果定期报告 |
□是□否 |
4.是否已建立违背科研诚信行为调查处理等制度 |
4.1根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制定完善本单位违背科研诚信行为的调查处理办法,明确调查程序、处理规则、处理措施等具体要求 |
□是□否 |
5.是否已建立违背科研诚信行为通报与相关信息公开制度 |
5.1 被调查人一定期限取消相关资格处理和取消已获得的相关称号、资格处理的,应对责任人在单位内部或系统通报批评 |
□是□否 |
5.2本单位对查实的科研失信行为,应当将处理决定及时报送主管部门,并作为其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成果奖励、评审表彰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
□是□否 |
6.是否已建立常态化科研诚信教育制度 |
6.1已将科研诚信教育纳入教学科研人员培训和学生教育体系,不断完善教育内容及手段,营造崇尚科研诚信的良好风气与文化 |
□是□否 |
6.2在入学入职、职称晋升、参与科技计划项目、国家重大项目、人才项目等重要节点开展 科研诚信教育 |
□是□否 |
6.3对在科研诚信方面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人员,所在机构应当及时开展科研诚信谈 话提醒,加强教育 |
□是□否 |
7.学术委员会建设情况 |
7.1本单位设有学术委员会 |
□是□否 |
7.2通过单位章程或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对学术委员会科研诚信工作任务、职责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并在工作经费、办事机构、专职人员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 |
□是□否 |
7.3学术委员会认真履行科研诚信建设职责,并切实发挥审议、评定、受理、调查、监督、咨询等作用 |
□是□否 |
7.4学术委员以3-5年为周期,组织开展或委托学术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重要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进行全覆盖核查 |
□是□否 |
附件2
青岛大学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时间表与责任分工
序号 |
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开展校院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专题会议 |
5月29日前 |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各二级单位含附属医院 |
2 |
学校召集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进行主题教育,二级单位组织开展面向全体教师的学习活动 |
5月29日前 |
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各二级单位含附属医院 |
3 |
面向学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主题培训 |
5月29日前 |
研究生院、各二级单位含附属医院 |
4 |
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 |
5月29日前 |
各二级单位含附属医院 |
5 |
对2023年1月1日以来撤稿的科研论文进行“回头看”,形成处理意见并印发文件 |
5月30日前 |
学校学术委员会及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各二级单位含附属医院 |
6 |
以“严”的主基调再次核查论文,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人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加强教育整改 |
6月4日前 |
各二级单位含附属医院 |
7 |
各单位设立专门场所存放相关材料,并由专人管理;公布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电话、邮箱。地点、人员、电话、邮箱等信息报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办公室。校学术委员会组织观摩检查 |
6月4日前 |
各二级单位含附属医院 |
8 |
完成《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自查表》 |
6月5日前 |
各二级单位含附属医院 |
9 |
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总结 |
6月5日前 |
各二级单位含附属医院 |
附件3
科研诚信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从事科学研究的过程中,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术道德规范,坚守诚信原则,树立诚信品质,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秉承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成为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严谨治学的力行者、优良学术道德的传承者,坚决杜绝违背科研诚信行为。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追回资助及奖励经费,取消一定期限科研项目、人才项目、研究生招生、职称晋升等资格,记入科研失信行为数据库以及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等。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XX学院/单位
科研诚信建设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总结
(2025年5月)
一、召开专题会议
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时间及参会人员、学习与部署内容、分析学院科研诚信工作短板等。
二、完善工作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对照《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建设自查表》,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常态化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新增(修订)工作制度等。
三、开展主题教育
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形式及覆盖范围,宣传报道情况。
四、严查不端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自查与“回头看”情况、谈话教育与警示整改情况等。
五、强化监督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成果追溯与档案管理、举报渠道建设等。
六、存在问题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在制度建设、严查不端、强化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计划。
XX学院/单位(盖章)
2025年6月X日